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
销号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二项问题: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一些地方干部谈及生态环境存量问题时更多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谈到问题治理时归结于上级支持不够和自身财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等待心理。部分地区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避重就轻、应对应付,此次督察要求各区县和工业园区开展问题自查,结果上报的总计89个问题中有49个与之前省上发现通报整改的问题雷同,而此次督察发现的以及一些当地长期存在而一直未解决的问题却没有得到反映。 |
整改责任单位 |
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整改目标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按照“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严格监督考核,在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治中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充分发挥市、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15部委《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西宁市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市级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具体事项制定市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事项清单,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进一步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和权重,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3.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结合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督察反映的“三条红线”管理、能耗双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面源污染、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和行业主管领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和弱项,认真研究,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系统科学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西宁市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好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职责,成立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开发区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 2.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开发区及各园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部门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3.一是扎实开展整改问题完成情况“回头看”,3月17日至3月22日、5月22日至5月26日、6月7日至6月9日,开发区开展3轮对园区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相关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8月22至23日,开发区工作督导组在分管领导带队下,分赴东川、甘河、南川、生物四个园区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园区各级督察已完成整改和重复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指导园区完善整改台账,对园区下一步生态环境领域工作提出建议。二是印发实施开发区《关于全面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各项问题“回头看”核查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体检”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园区全面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督察整改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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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 |
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马宏魁 陈 超 0971-5217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