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防汛防灾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国有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防汛防灾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防汛防灾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防汛防灾和疫情防控期间

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全市防汛减灾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防汛防灾和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西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防灾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防汛防灾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守牢安全发展红线,增强忧患意识和防控意识,强化风险防控,层层压实责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攻坚克难的作风、一抓到底韧劲和“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聚焦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两大类突发事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汛期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把握规律,汲取教训,进一步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同时,结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在防汛安全和有关疫情防控调度会上的要求,紧盯重点部位、聚焦精准治理,深入开展防汛防灾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领域安全稳定。

        三、任务措施

        (一)地质灾害方面。各园区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排查可能由连续降雨引发事故的各类风险隐患,对滑坡体、危岩体、泄洪沟、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监测,加大防治、管控力度,密切关注和防范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制订及时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河道防洪和水库运行管理方面。各园区要以湟水河、南川河、甘河河、教场河以及泄洪沟渠为重点,按照河道行洪安全要求,加大河道清障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汛期行洪通畅。甘河工业园区要加强大石门水库安全管理,落实好水库“三个责任人”,做到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物资“六到位”,全面提高应对水库突发汛情和险情的能力。要按照“谁调度、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运行计划,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各园区要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生产储存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静电、防洪、防冻措施。对遇湿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产成品、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防水、防潮措施。易受周边山体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四)工贸及建设施工领域。各园区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管,督促其深入开展防汛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汛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全面掌握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全面掌握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督促企业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等提前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对存在危险的重点部位,严格落实人员转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五)自建房和城镇燃气领域。各园区要以经营性自建房、餐饮场所为重点,扎实开展自建房、燃气百日行动,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道路交通领域。各园区要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各园区交通路段以及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

        (七)其他行业领域。各园区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特点,分类制定汛期安全风险排查防治管控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因雷电、暴雨、冰雹、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事故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同时要针对疫情防控条件下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新情况,把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过硬措施,严把安全关口,坚决防止静默、静态管理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园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防汛防灾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同志深入一线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统筹协调,压实部门责任。各园区要细化任务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应急值守、协调调度、督导巡查等制度,确保汛防灾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防范应对。各园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遇有突发事故、事件及重大险情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指挥高效,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及时应对、高效处置事故险情,统等抓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灾、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