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刘鹤副总理要求的“15条硬措施”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畅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线索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形成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保障举报人依法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权利,规范各园区对举报案件的核查程序,减少举报转办中间环节,提高核查时效,根据《西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核查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畅通举报渠道
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是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之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印发的《西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明确了全市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实行分级办理、据实核查、依法惩处、兑现奖励的工作程序。各园区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举报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核查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举报相关规定,广泛动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公布举报热线,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举报,有效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依法核查办理,强化事前问责
各园区要按照《西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举报线索的核查办理工作,严格履行现场勘查、书证物证采集、影像资料调取、谈话笔录制作等证据调查和采集程序。对谎报、瞒报事故举报件的查处,要做好关键性证据的采集、固定工作,确保证据链完整、有效。对查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加大事前问责力度。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向公安机关移送,配合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刑事责任追究工作。
三、依规落实奖励,保护举报人权益
各园区要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管理,健全责任制度,落实大额资金集体研究审查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对核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奖励。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四、深入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各园区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有奖举报工作机制,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公示本企业内部举报受理方式,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园区环安部门要将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方面的巡查检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鼓励职工举报相关措施。按照《西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群众举报核查属实的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并加大检查频次频率。
开发区安委会建立有奖举报通报制度,各园区要定期统计安全生产举报线索受理量、核查量、办结量、奖励发放量等情况,每月报送至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推进有奖举报工作深入开展。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举报受理热线: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0971-6103137
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0971-8061672
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0971-5561120
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0971-2290701
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0971-8116733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