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系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吸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外省典型案例经验教训,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补齐园区生态环境短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工作方案》,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任务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刻认识“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定力,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32起典型案例为镜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整治园区生态环境领域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全力解决排查梳理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夯实生态环境本底,推动天蓝水清土净,为加快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提供生态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以近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其他省份典型案例为镜鉴,认真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全面摸清掌握园区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整改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7日至5月30日,各园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部署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排查实施方案,成立排查队伍,启动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31日至6月15日,各园区按照排查重点及任务分工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阶段。5月31日至6月15日,开发区管委会将成立由管委会副主任尉宝山同志任组长,经发处、规划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处、环安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园区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排查重点及任务分工
1.工业园区规划执行方面。重点排查各园区是否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园区入驻企业项目是否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园区规划环评环保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园区内土地适用是否符合要求,园区环境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
牵头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2.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方面。重点排查各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是否满负荷运行,是否存在清水混入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过低问题,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问题,是否存在溢流排放问题。处理后尾水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各项升级改造工程是否按期完成,产生污泥是否规范及时拉运处置。
牵头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3.污染水体治理修复方面。重点排查甘河浅层水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治标不治本”的情况,对造成污染的源头是否开展整治,对涉事企业是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追偿。
牵头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4.工业项目准入情况,重点排查“去产能”目标任务是否完成,能耗“双控”目标是否完成,现有及在建工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为落后产能或使用淘汰生产工艺、原料,是否符合区域产业布局要求,能耗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取水现象,是否存在违规用地问题,重点排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占破坏林地草原的问题,被破坏林地草原是否按规定进行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5.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等行业企业,项目是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以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现象,煤炭、石灰等易溶解流失性物料及产品堆存区是否落实防尘防雨措施,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6.工业地块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排查从事涉重金属、化工、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企业是否按要求对生产车间、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进行防渗处理,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是否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是否发生土壤污染的情况,是否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7.道路污染扬尘污染防治情况。重点核查道路清扫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渣土车野蛮拉运、带泥上路和沿途“滴洒漏”问题。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8.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情况。重点排查园区建筑工地“十个百分百”是否落实到位,拆迁工地是否存在裸露土地未按要求覆盖,是否按要求开展洒水降尘,建筑及拆迁工地是否存在使用超标排放工程机械或工程机械“冒黑烟”问题。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9.河湖长制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河长信息是否及时更新,河长办是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市河湖长办交办督办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10.水资源利用管理方面。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办理了取水许可手续,是否按照审批水量进行取水,取水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计量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具备关停条件的自备水源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关停,已关停自备水源是否存在重新启用的情况。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11.黑臭水体治理方面。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判定黑臭水体,已整治黑臭水体是否存在反弹,是否存在漏报或新增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12.固废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否按规定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要求开展收集、储存、处置,危险废物填埋场是否存在破损渗漏,渗滤液是否按要求规范处理。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生态环境大排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对标西宁市工作方案和开发区任务分工方案工作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部门责任,抽调骨干组成工作专班,严格对照排查重点内容,全面系统开展排查工作,杜绝“走过场”“搞形式”,切实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督办。各园区管委会每周要对排查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对排查发现重点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协调开展现场督办。开发区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园区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对各园区梳理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核查,确保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取得实效。各园区于6月16日前将排查工作总结及排查表(附件1-4)一并报送开发区环安局。
(三)全面推进整改,排查结束后,各园区要认真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对能够立行立改的要从快解决,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治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报开发区环安局。
(四)持续跟踪推进。各园区要将此次排查发现问题梳理汇总,将问题整改纳入日常调度内容,按照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实行挂账销号。开发区督导检查组将紧盯排查问题整改进度,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复查,坚决防止反弹。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陈 超 马宏魁 联系电话:61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