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提升园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园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将《提升园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提升园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园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任务,以园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为重点,不断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环境安全。

二、工作任务

       1.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工作数据,按照《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西宁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问题整改暨固体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分析,按行分类,在已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危废监管清单(包括4S店、汽修行业等),建立园区危险废物监管单位清单,2020年8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2.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持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青环发〔2019〕410号)、西宁市《2020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各园区要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监管和问题整改。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工作评级不低于B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企业抽查合格率不低于80%,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执行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3.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沟通交流,紧紧依托青海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依法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对于信息系统中利用处置去向不明的危险废物,各园区要及时进行情况排查,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4.提升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减量化能力甘河园区以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重金属冶炼、电解铝行业为重点,依托现有基础,推进金属冶炼废渣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铝灰渣循环再利用项目,同时结合“无废城市”相关制度和标准,保证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安全性。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利用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加快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建设,提升区域危险废物减量处置水平和综合利用能力,2020年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5.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衔接协调,利用全市危险废物动态监管平台,督促园区企业全面落实危废管理计划网上备案、电子台账、电子联单等制度,有效实现实时监控、业务流转、预测预警。明确危险废物库房、综合利用车间等关键环节检查要点和频次,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摸排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贮存与处置现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期限。加强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同步监管,依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的内容,强化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常环境监管和差别化管理的依据。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6.努力提升园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将危险废物风险防控纳入园区日常环境监管和应急预警体系,提升区域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各园区要以完善危险废物管控制度为重点,深入排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园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要求。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控主体责任,明确企业环境危险废物管理职责,增强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和救援专业化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工程防范措施,全面开展企业环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2020年10月完成。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要以西宁市创建“无废城市”为引领,优化危废循环利用和污染协同控制,扎实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

      (二)各园区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危险废物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务必求真务实,全面彻底摸清辖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状况,必须到现场核实相关内容和数据,不留盲区和死角。必须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各园区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好园区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管控和风险防控水平,确保辖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