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主动参与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西宁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氛围营造的通知》(宁安办〔2019〕84号)、《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宣传工作方案》(宁安办〔2019〕82号)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宁开安委〔2019〕32号)要求,制定了《营造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氛围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26日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营造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氛围
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风险管控技能,提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效果,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西宁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氛围营造的通知》(宁安办〔2019〕84号)、《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宣传工作方案》(宁安办〔2019〕82号)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宁开安委〔2019〕3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为警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及省内发生的一些事故教训,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坚决克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上热下冷”、“一阵风”的松懈麻痹思想,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拓宽各行各业宣传渠道,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全体从业人员关注安全、维护安全、参与安全的集中整治工作氛围,为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任务,保持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与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保持同步,从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2月底结束,为期三个月。
三、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一)重点做好安全发展观念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32号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治的宣传教育。深入普及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集中宣讲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西宁市安全生产办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及标准,大力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公布企业的安全生产不良信息和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及其负责人。
(三)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和经验的宣传教育。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明确界限,推动树立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安全生产任务必须落实的鲜明导向。认真总结、大力宣传行业、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充分展示安全监管队伍心系生命、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无私奉献、攻坚克难的高尚品质和精神风貌;企业全员关注安全、遵守规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安全技术创新、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经验做法,树立安全生产新风正气。
(四)重点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为教育培训对象,以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安全风险防控、事故预防、突发情况自救互救、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标准为重点,通过开办培训班、讲座、班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违章公示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按章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五)重点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围绕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全国及省内发生的一些事故教训,结合园区产业特点和企业工艺路线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人群有别的警示教育,通过剖析事故原因、直观感受事故危害,引导从业人员时时牢记事故危害,处处铭记安全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各园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推动落实各项任务措施。
(二)各园区要定期召开多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协调会议,明确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要完善安全事故敏感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建立预案,提早研判,第一时间有效回应,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人员配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运用政府采购服务等措施,补齐监管部门技术力量短板,邀请专家团队开展各个层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四)加强信息研判与通报交流,实行周信息、月小结报告制度,各园区分别于每周四报送宣传教育培训信息,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5日前报送月度工作小结, 2020年2月25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联系人:胡 辉 电话(传真):6103137
电子邮箱:xnkfqhaj@163.com
附件:十项重点作业全员教育培训要点
十项重点作业全员教育培训要点
一、有限空间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有限空间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有限空间的概念、危险有害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有限空间作业的概念、不同行业的有限空间示例;
3.有限空间作业可能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对应的安全技术资料;
4.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预防措施;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及许可程序;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佩戴;
7.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8.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二、动火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动火作业的概念、火灾爆炸危险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动火作业的概念及相应行业企业动火作业示例;
3.动火基本原则;
4.动火作业管理范围;
5.动火级别划分及相应行业企业级别划分示例;
6.动火前的工作任务、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7.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的安全职责;
9.动火作业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三、检维修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检维修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检维修作业的特点、可能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潜在事故类型、检维修作业安全方案、事故预防措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计划检维修和临时抢修的特点与区别;
3.检维修安全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
4.检维修涉及的工艺、设备等的各类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5.检维修作业可能涉及的各类特殊作业 (动火、用电、有限空间、吊装、高处等作业)的许可制度要求;
6.检维修作业可能涉及承包商、临时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
7.检维修计划实施前的调度、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8.每项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检维修人员、现场安全人员、监护人员的安全职责;
9.检维修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10.其他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
四、高处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高处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高处作业的概念、高处作业的等级划分、高处作业危险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高处作业的概念及高处作业等级划分;
3.高处作业防护及防护半径要求;
4.高处作业许可管理与技术要求;
5.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与管理;
6.高处作业前的工作任务、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7.高处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的安全职责;
8.高处作业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五、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装卸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概念、作业过程危险有害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概念及相应行业企业装卸作业示例;
3.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基本原则;
4.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管理范围;
5.装卸作业前的工作任务、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6.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装卸作业;
7.装卸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的安全职责;
8.装卸作业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六、吊装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吊装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起重机的主要结构、主要安全保护装置功能与使用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工况的辨识、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起重机的基本组成、主要参数、作业环境的要求、安全保护装置功能与使用、电气保护系统和液压系统的功能及其要求、起重吊具和索具安全技术要求;
3.吊运指挥信号、基础、轨道的安全状态判断与防护、照明和信号;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许可制度、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要求;
5.起重机械常见故障、危险工况的辨识、违章操作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
6.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作业现场安全标志的识别;
7.起重机械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吊装作业应急处置能力;
8.起重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七、抽堵盲板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抽堵盲板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抽堵盲板作业的概念、作业过程危险有害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抽堵盲板作业的概念及相应行业企业抽堵盲板作业示例;
3.抽堵盲板基本原则;
4.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范围;
5.抽堵盲板前的工作任务、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6.涉高温、有毒介质、易燃易爆、酸碱抽堵盲板作业;
7.抽堵盲板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的安全职责;
8.抽堵盲板作业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八、施工机械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施工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监理人员等,包括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
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施工机械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类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应对施工机械作业伤害事件的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施工机械作业的概念,存在危险因素,正常操作动画示范;
3.施工机械作业操作规程、作业禁止及工作纪律;
4.施工机械作业维修保养要求;
5.施工机械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6.施工机械作业违规操作案例及分析;
7.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九、支架施工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建筑施工经营、管理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支架作业人员、监理人员等,包括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支架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类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应对施工支架施工作业伤害事件的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支架作业的概念,存在危险因素,正常操作动画示范;
3.支架作业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作业禁止及工作纪律;
4.支架作业违规操作案例及分析;
5.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十、带电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工作班人员及现场勘察人员等,均应参加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带电作业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到带电作业的危险,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带电作业的概念及相应行业企业带电作业分类示例;
3.带电作业基本原则,许可范围,工作票签发时的注意事项;
4.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及要求;
5.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如工作服、安全帽、屏蔽服、绝缘服、静电服);
6.带电作业的工作任务,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内容,作业期间的注意事项,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7.带电作业工器具的检查和检测;
8.带电作业有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9.带电作业其他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