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

       “五一”节将至,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安全生产形势绝对稳定,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切实做好“五一”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

       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社会政治影响大,公众聚焦程度高,做好“五一”节前后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重要政治任务。节会期间各类商业促销、文化庆典等大型活动集中,加之受大风、降雨、气温急剧变化等气象条件影响,各种突发性偶然性因素增多,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概率增大。各园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风险管控、排查治理隐患等方面,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汲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4月25日河北衡水市翡翠华庭在建住宅项目施工升降机重大事故、4月23日陕西榆林榆横工业园区停车场危险化学品罐车爆炸等事故教训,切实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分析研判,缜密研究部署,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前问责”和责任追究,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节日前后,各园区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凡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并严肃问责;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增加巡查频次,及时督促企业整改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进”工作要求,加强一线员工安全教育,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加大“反三违”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当前园区企业正处于生产、经营、建设旺季,安全风险防范压力较大,形势严峻。各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面临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到位,风险管控措施到位。特别是对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加强以安全生产“三进”和“反三违”为主要措施的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等危险作业环节的现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特殊危险作业环节事故。要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制止和纠正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深化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

       各园区要在节前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监管部门巡查检查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工作要突出安全生产“三进”和“反三违”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生产调度部门协调联动,车间、班组、岗位工人全员参与,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风险管控无死角。园区各行业监管部门、派驻单位既要分工负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又要协调联动,突出高风险领域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安全风险。

      (一)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各园区安监部门牵头,会同公安、经发、交警等部门加大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巡查检查密度,督促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问题。各监管部门根据巡查检查的具体情况,安排监管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联点监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园区环安分局要会同公安部门对辖区加油站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加油站严格执行散装汽油实名销售制度,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等行为。

      (二)做好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各园区安监部门牵头,会同经发等部门对有色、冶金企业再进行一次巡查检查,重点对有色、冶金企业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定期检验检查情况、盛装铁水、铝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定期探伤检测情况、冶金起重机定期检验检查情况、煤气柜附属设备设施检验检查情况、操作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进行排查,督促企业加强现场管理,持续推动“反三违”工作,防范冶金行业事故发生。

      (三)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各园区建设部门牵头,结合开复工阶段地质变化特点和降雨增加对施工的影响,对建筑工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部位和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大型安装拆除等高风险作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对库房、宿舍、办公区域的电器电线进行全面排查,防范电气火灾;对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集中堆放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治理火灾隐患;对电焊等动火作业要安排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防范动火作业事故。

      (四)做好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各园区消防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经发等部门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坚决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二是各园区城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园区通往周边山地、林场的主要道路设点检查,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种检查等工作,防范节日期间群众踏青带来的山林火灾风险。

      (五)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是各园区交警大队牵头,加强客货运输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车辆、铝水包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强化路面管控,同时加强对企业通勤车辆的检验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防范交通违法行为和车辆带病运行;二是各园区安监部门牵头,会同经发等部门加强对车辆厂内运行、特别是装卸环节的安全检查,防范厂内交通事故;三是各园区公共设施管理部门或建设部门牵头,对辖区内公路桥梁以及道路两侧排水渠、高边坡等交通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修复交通安全设施。

      (六)做好特种作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园区安监部门牵头,会同建设、人社等部门全面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清理整治无证上岗、持假证作业行为。同时对企业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车辆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范特种作业领域安全风险。

      (七)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园区公安部门牵头,会同公共设施管理、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群众性活动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民居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求,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八)做好油气输送管道领域安全监管各园区安全监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油气输送运营企业全面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及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加对人口密集区及高风险区巡线频次,及时消除安全风险。要加强对第三方施工单位土方开挖作业的监管,督促油气输送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履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告知责任。

      (九)做好工贸企业专项检查。各园区安监、经发等部门要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绒纺、食品、药品等各类工贸企业生产经营现场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检查劳动密集场所、仓储设施、企业用电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及时排查消除火灾、机械伤害等方面的隐患问题。

      (十)做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园区其他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城市公共领域、校园周边、有限空间等事故易发领域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绝对稳定。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

       各园区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重点时段应急方案,做好应急组织领导、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提高应急处突效率。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按应急预案科学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准确信息,第一时间正确引导舆论信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负面影响。

       节假期间,各园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6:00前向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五、强化督导检查和事前问责措施

       各园区管委会进一步明确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组织成立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逐条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行业监管责任人、复查销号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要求等,落实隐患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的要求。对拒不执行整改措施或落实整改措施拖拉导致进度缓慢的,要把隐患视同为事故,加强事前问责和联合惩戒。

       5月4日18时前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报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