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
清明节将至,群众出行、祭祀扫墓等活动集中,森林火灾、道路交通、群体踩踏以及烟花爆竹燃放等领域安全风险增大,特别是园区绿化区域及周边毗陵山林一旦发生火灾,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园区企业生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清明节前后,园区企业正处于生产经营旺季,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留守作业人员容易产生思想麻痹引发操作失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生产安全风险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公共领域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开发区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园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属地管理责任,突出山林火灾防范、道路交通管控、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贸企业安全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认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行业监管责任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扎实推进以“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政府严督查”、安全生产“三进”和“反三违”为主要措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做好清明节前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执法监督
(一)加强以山林火灾防控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执法监督。各园区要加强与市、县(区)应急管理、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衔接协调,组织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按照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及墓地祭扫有关规定,会同园区周边山林所在乡镇、村委会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巡查检查、火源管理等山林火灾防控各项工作,有效防控山林火灾风险。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各园区公共设施管理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线等进行巡查检查,及时消除路面隐患。交警、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客货运输车辆路面执法监督,特别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要加强企业通勤车辆的检验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防止车辆带病运行等行为。安监、经发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环节和厂内特种车辆运行监督检查,管控厂内车辆安全风险。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领域安全监管。各园区消防大队要做好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重点消防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坚决打击取缔“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各园区公安、公共设施管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广场、游园等公共领域巡查监督,严格控制和及时疏导人流,防范群众郊游踏青高峰社会治安和踩踏等安全风险。
(四)加强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园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涉氨制冷、加油加气站、物流仓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对辖区加油加气站进行全面巡查,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等行为;对高温、高压设备及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场所等高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各园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建筑工地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支模、脚手架、塔吊等危险部位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模板安装拆除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持续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预防脚手架坍塌事故等专项检查,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扫墓活动是烟花爆竹集中燃放重点时段,各园区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广场、山林火灾防范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园区要积极加强与所在地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指导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板报橱窗、宣传标语、手机短信等传媒载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加强山林防火、火灾逃生、交通安全、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以及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要特别注重和加强一线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重点时段应急方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指挥高效,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清明”节放假期间,各园区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6:00前向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当天安全生产情况。
联系人:胡辉;联系电话:6103137。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