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申请公开说明
除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部门(综合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www.xnndz.gov.cn)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要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信息内容的资料。
1、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申请人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务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交书面申请。
3、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申请内容关联部门及咨询电话详见管委会职能机构简介,附后)。
(二)申请处理
1、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申请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5、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
1、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三、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纬二路18号
邮政编码:810003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①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受理部门,当场提出申请。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部门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进行详细记录。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申请内容关联部门及咨询电话详见管委会职能机构简介,附后)。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
申请人信息 | 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信息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
□ 纸面 | □ 邮寄 | |||
□ 电子数据 | □ 快递 | |||
□ 电子数据 | ||||
□ 传真 | ||||
□ 自行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