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
销号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三项问题:能耗“双控”和节能审查制度落实不严格。部分县区、企业“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未完成。湟源县单位GDP能耗强度降低、城西区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及青海水泥和宁北发电公司节能“双控”等目标任务未完成,百通高纯材料、熠晖冶金公司等16家企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未达到目标要求。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未落实,全市已建76个项目中未开展节能审查的占65.8%、在建22个项目中占63.6%。大部分房地产、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即开工建设。 |
整改责任单位 |
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整改目标 |
加大能耗双控力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执行“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标管理,认真、全面、准确执行能耗双控各项法规政策,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2.各县区、园区在项目招商工作中充分考虑用能指标,紧盯“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严格落实能耗节能审查制度,对本地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对各项违规补贴政策要加大清理力度,全部彻底取消。建立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监察工作力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3.严格执行《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落实项目审批和节能审查协调联动机制,在履行节能审查手续前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的影响,未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 整改成效: 2.东川园区,已督促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海铝型材厂、阳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等全部企业完成能耗评价工作,达到基准能耗。同时,下一步积极培育能耗标杆企业。甘河园区,一是园区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等文件审查项目,根据青海省“十四五”能耗强度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二是严格落实能耗节能审查制度,全面排查园区“两高”项目,建立甘河工业园区“两高”项目清单,对“两高”项目进行清单化管理,由第三方对园区高耗能企业进行现场能耗核定,除盐湖海纳电石外都已达到基准水平,稼诚硅业、青海百通、青海铜业、青海湘和、青海云天化5家企业达到标杆水平。2021年以来,园区未批复“两高”项目。三是经排查,园区无违规补贴政策情况。四是组织园区节能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节能监察培训,配合省工信厅对电解铝、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监察,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南川园区,园区引进的项目严格按照《青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备案,在建项目、拟建项目及存量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及产业政策。全面摸排园区内重点企业用能现状,对已建成投产年耗能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进一步完善能耗台账,强化企业节能意识,督促企业加大节能投入,实现能效达标生产。生物园区,一是经排查,园区无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二是已梳理园区各类补贴政策,未发现违规补贴政策。三是已建立园区建设项目清单,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3.东川园区,一是严格落实能耗节能审查制度,对在建和存量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园区不存在“两高”项目。二是对企业填报的节能降碳信息要开展全面排查,不存在各项违规补贴政策情况。同时,建立了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甘河园区,一是严格落实《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对达到要求的企业进行节能审查。二是全面排查园区年用电量达500万度以上及年能源消费量达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达到节能审查要求的43家企业均已办理项目节能审查。三是对达到节能审查条件的新入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令〔2023〕第2号)及《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督促企业按要求办理节能审查手续。南川园区,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文件要求,加大对新建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属地化监管力度,截至目前,新建项目均已完成节能审查。生物园区,严格落实能耗节能审查制度,对在建和存量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出2家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已督促企业完成了节能报告编制并向市工信局报备。园区不存在“两高”项目。同时,建立了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
整改时间 |
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马宏魁 陈 超 0971-5217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