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根据《西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宁安委〔2022〕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系统观念、风险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深刻汲取国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利用一年时间开展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防范治理措施,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对照《全国方案》提出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2大类突出问题,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等4个环节方面的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发现掌握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责任单位:各园区党委、管委会,各相关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高度重视并全面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杜绝只重发展不顾安全的错误理念,坚决杜绝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发展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严格执行省、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生产装置设备,推动落实省、市关于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化工产业升级。(责任单位:各园区党委、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3.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把控化工产业转移项目准入关,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严防产业转移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固有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状况的量化评分,按标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持续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园区党委、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期“清零”。(责任单位:各园区党委、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加强园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有效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大中型化工企业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满足企业应急救援需求,探索建立“消防综合救援队+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队”统筹协调应急救援联动模式,切实发挥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作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相关工艺处置队、应急处置队和应急处置卡。(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二)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
6.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统筹园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充分考虑安全风险因素,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严防安全生产漏管失控。(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指导化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专业技术团队、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切实落实基层班组的安全责任,集中治理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等情况。持续提升化工企业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任务示范工作,不断推动化工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对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配备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确保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达标。建成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联共通共享,推动实现区域联网。(责任单位: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强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9.对涉及氟化、氯化等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常规性全面排查,建立重点监管机制,确保“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深入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组织专家开展深度评估,并对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一装置一策”方案,确定淘汰退出改造提升管控措施,并严格实施整治。(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强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11.对非法托运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安全资质不符合、过境车辆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等制度。(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建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区域或专用停车场,将危险货物停车场纳入省、市交通信息化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3.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占压和违规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攻坚“回头看”,实现外部隐患清零。及时识别、动态管控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完善日常巡护、监测预警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推动园区管委会与管道企业建立政企共管、定期会商和联防联控“三项机制”。全面排查管道内外检测、腐蚀防控等本体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情况,更新改造问题隐患集中段。督促企业建设油气长输管道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扩大系统应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风险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五)加强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14.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收集、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环境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推广应用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先进技术及设备研发,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加强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15.加快完成甘河工业园区化工园区认定申报及安全风险排查评估等级复核,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化工园区“两禁”整治和“十有”提升,建设化工园区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责任单位: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经发处、环安局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监管责任,定期召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强化督导考核,按时间节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明确的任务,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收官。(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2.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责任人,制定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照年度任务清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3.强化甘河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督检查责任,配齐配强专业监督检查力量,探索建立与本园区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按照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要求,抓好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甘河、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5.全面落实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督促油气储存企业制定落实“一库一策”整改方案,开展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6.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禁止引入光气及光气化工艺建设项目。对2021年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检查涉及氟化、多晶硅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责任部门和单位:甘河、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7.按照《青海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甘河工业园区化工园区认定分级评估及安全整治工作,推动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提升方案,确保2022年底前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责任单位: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8.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单位: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9.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集成,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责任单位:甘河、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10.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西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四)提升监管技术能力
1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才短缺、监督检查能力不足问题。落实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培训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集中复训,培训内容应注重针对性、实效性,符合工作实际。(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12.指导帮助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国家级试点工作,打造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省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应用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推动企业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为核心的特殊作业、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示范应用课题研究。(责任单位: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13.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巡查抽查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信息通报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企业常态化应用规定(试行)》等五项制度,落实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的“一企一品一码”管理。(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压紧责任。各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同志深入一线抓落实,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对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任务清单,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及任务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
(三)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氛围。各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两大类突出问题和四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方面的整改提升措施、保障制度措施的宣传,积极引导各相关部门、企业的参与和支持,并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检查督导。各园区管委会要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常态化组织开发督导检查,通报有关情况,指导监督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把危险化学品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联系人:胡 辉 电话(传真):6103137
电子邮箱:xnkfqha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