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开投公司:
目前,开发区建筑施工逐步进入停工期,季节性突发风险加大,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根据住建部《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研判当前形势
从即日起到2022年春节前,开展岁末年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个别建设项目或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等突出问题,极易造成生产事故的发生,新冠疫情仍在国内延续,不稳定因素在逐步增加。各园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在建工程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是否到位等关键事项,进一步规范在建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着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持续推动开发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大局。
二、着力排查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着力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落实落细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现场,着重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持续深化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落实防大风、防坍塌、防触电、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防窒息等安全措施。适时做好冬季停止施工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值班岗位职责制,紧盯当前季节性突出风险,抓好冬季房屋市政施工安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备完善极端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储备。加强事故责任上报工作,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项目负责人及全体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报原则,第一时间向辖区内建设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上报情况不得瞒报、漏报、延报。
二是细化制度执行,严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各项措施要求落实落细落地。制定好冬期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严厉查处监管责任人监管不到位的行为,强化跟踪督办,敢于动真碰硬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会议一开了之、通知一发了之,严防督而不办、约谈无果,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底,加强施工组织和过程管理,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冒险施工行为,针对天气变化等实际情况,要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活动,采取分时分段施工、临时停工等措施,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标准施工,不符合施工质量控制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项目,要及时果断停止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立行立改消除问题隐患。各园区要抓紧研究部署冬歇期、重要节点节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对冬季施工项目和中小型施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对冬季停工项目的动态巡查检查,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屡改屡犯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和实施行政处罚,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法律责任,切实发挥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坚决杜绝“重建设、轻管理”“重检查、轻处罚”。
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提前做好复工谋划
各园区要严格遵照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针对冬歇期和开复工期用工人员流动密集,持续做好对来往于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跟踪排查。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了解疫情动态变化。加大相关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到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协助做好复工复产方案,指导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宣传和落实好国家和地方支持政策,确保员工安心复工,企业有序开工。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规划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