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二)

      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二轮第三十七项问题第四条措施)

 

整改任务概述

       三十七、4.青海欣固工程机械公司沥青项目违法投运,烟囱黑烟滚滚,现场尘土飞扬,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湟中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此视而不见,监管严重失职。

整改责任单位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目标

       进一步强化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施西宁、海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责令青海欣固工程机械公司拆除设备,实施整体搬迁。

       整改成效:

       1.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甘河园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甘管建罚字(2019)001),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对企业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案件,园区公安分局对该公司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园区环安分局于2019年9月9日下达了《关于青海欣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通知》,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进行转产或搬迁。该公司于2020年1月底完成所有生产设备拆除搬迁工作。

       2.针对监管严重失职问题,园区管委会对赋有监管职责的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整改时间

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马宏魁 陈  超

0971-61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