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东川工业园区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认真部署开展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不同的评价主体,分为绩效自评、自评复核和重点评价三种形式,并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园区财政局根据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及时向市财政局汇报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并要求项目单位及时将重点评价报告和自评复核结果在园区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增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园区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限额安排相挂钩,按优、良、中、差评定等级,对绩效评价“优、良”的项目给予鼓励和支持,在下年度安排债券资金额度时给予优先考虑;对绩效评价“中”的项目要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减少分配债券资金额度;对绩效评价“差”的项目分析存在问题,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专项债券资金,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专项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