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第二批典型案例后,西宁市迅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逐项分析问题短板,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严格标准、严格时限,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第二批典型案例后,西宁市迅速行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12月9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迅即主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分析会暨西宁市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并进行案例分析,研究制定《中央环保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西宁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全力以赴推进问题整改。
进一步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市政府分别与大通县、湟源县、城东区、城北区、湟中区签订小水电清理整改责任书,严格对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通报反馈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明确整改责任,推动全市上下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反馈问题,系统梳理排查出9类21项具体问题,重点就过鱼设施建设、恢复河道连通、实施增殖放流、完善“六件一证”电站合法性手续、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开展陆生植物和动物监测等方面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进一步压实属地、行业监管和小水电站企业主体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典型案例,抓住关键要害,按照“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坚持把严字当头、一严到底贯穿工作始终,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把科学推进清理整改与主题教育、作风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贯通起来,盯问题抓典型,进一步厘清部门、属地、企业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见事见人见思想见作风,推动形成一套治根本管长远的小水电清理整改及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清仓见底、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