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四地”建设,充分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突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优势,省财政厅首次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确定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3个地区获评2023年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地区。
此次竞争性评审分配方式是省财政厅创新财政分配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特色中小企业发展新机的重要尝试,省财政厅在适当加大各地的自由裁量权的同时,要求各地统筹协调资金渠道,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青海产业发展政策的特色纺织(藏毯民族服饰等)、生物制品(含饮料、保健酒等)、中藏药、高原牦牛肉、藏羊肉、乳制品、枸杞等特色生态产业产品、民族特色生产生活用品制造业中小企业升级改造、品牌建设及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快将地域特色和资源禀赋转化为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在促就业、惠民生、调结构、稳增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推动试点示范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另外,此次开展的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期为3年,投入项目资金总额3.3亿元,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产业特征等情况,将全省8个地区分为I类、II类、III类地区,各地区围绕制定的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最终通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提问并打分,各类地区中分数最高的1个地区为试点地区。资金分三年下达,当年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补助资金测算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