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青海首个政府投资母基金——青海省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简称“青海省母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标志着青海省母基金全面完成发起设立,具备对外投资条件,正式进入实质运营阶段。
青海省母基金由省级财政出资设立,由青海金财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认缴规模50亿元,其中首期出资15亿元已实缴到位,定位为立足青海特有资源禀赋,聚焦产业“四地”开展投资,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及创新创业成长,包括特色新材料、装备制造升级、高原生物和康养产业及数字产业化等,对支持“四地”建设的子基金投资总额度不低于70%。
青海省母基金坚持专业化管理,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方式大力招募高端人才,同时与省内外优秀机构合作,建立机构代理人机制,吸引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母基金运作,为我省招引更多产业要素聚集,实现产业与资本的深度融合。同时,遵循市场化决策,通过依法赋予决策权限,设计了“重大(专项)子基金以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前提,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区域子基金与市场化子基金充分尊重基金管理人市场化运作机制,由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自主决策”的差异化投资决策流程,最大限度“让权”于市场,为青海导入优质资源和项目。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子基金募集规模的60%,返投比例为母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倍,将通过拓宽返投认定标准、灵活确定返投计入方式、多类型设计返投认定加计等方式确保返投倍数科学合理实现,同时实施财政出资让利举措,切实营造更加开放、灵活、宽松的发展环境,实实在在提高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
接下来,青海省母基金将面向全国开展子基金遴选工作,携手与青海产业“四地”关联度高、资本优势明显、产业投资经验丰富、管理效能显著的子基金管理人开展深度合作,与产业优势突出、产业链线健全、技术优势明显的重点央企、国企合作设立专项子基金,全力助推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