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青海省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排污许可各项工作,根据方案目标任务,我市提前完成了排污许可“双百”工作任务。
方案要求,我市应完成66家排污单位2022年执行报告审核,实际完成67家,完成率为102%;应完成181家排污单位许可证质量核查,实际完成193家,完成率为106%;应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审核1139家,实际完成1150家,完成率101%。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双百”工作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督促企业落实排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多次召开推进会,建立各级环保部门领导负责制,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督促排污单位按期填报执行报告,按照目标任务对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进行质量核查,确保按期完成。同时,各级环保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通过书面反馈、现场答疑、集中培训等方式“面对面、一对一”对排污单位进行指导,对审核问题全面修改,做到一步到位。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证后执行监管,提高核发质量和企业执行力,努力提升排污许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