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是全国重要的光热发电重点省份之一,加快推动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义不容辞。近日,青海省印发《关于推动“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从八个方面出台政策全面推动光热规模化发展。
随着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战略深入推进,白天弃电、夜间缺电问题日益突出,亟需系统性制定管理办法予以规范推动光热这类兼具调峰和储能功能的电源。光热早晚高峰具备满发顶峰能力,尽快推动实施能有效提高我省能源保供增供水平。
据了解,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共计建成67万千瓦,青海21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青海光热发展在全国暂处于领先地位。为加快青海省“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建设,更好发挥光热发电项目在能源保供增供和电力系统灵活调峰方面的作用,助力加快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我省从规划布局、要素保障、电价支持、参与市场、项目管理等八个方面对省内光热规模化发展作出制度化安排。其中,提出加大电价支持、鼓励参与市场等支持政策,推动降低建设成本、提高项目收益。为强化电价支持,明确2023年至2025年,通过竞争性配置取得的光热一体化项目均参与市场化交易,光热上网电价参照国家有关通知执行。另外在项目管理、调度运营及生态效益方面明确,光热项目入库投资、工程进度达到75%,配套新能源项目方可申请并网,并提出光热项目延期建成,转为平价项目,光热参与市场化交易时,按照绿电优先的原则进行科学调度,光热发电项目要同步完成相关生态保护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