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提升工业用水效率,近日,青海省水利厅和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和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省级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和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的创建范围、创建目标和创建要求,规范了申报认定程序。
近年来,我省积极践行“节水优先”方针,推动国家节水行动落地见效,截至目前,我省已成功创建21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和2个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涉及有色、钢铁、化工、火电、制药、食品发酵、纺织、水泥、玻璃等传统高耗水行业,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逐步实现园区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发挥了先进的典型示范作用。此外,积极向省内重点高耗水企业推介节水技术工艺装备,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升级改造,推进企业用水梯级、循环利用,减少产品水耗,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争取资金991万元,实施青海湘和有色金属等20个节水项目,年节水量748万立方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1%。率先在火电行业开展用水定额对标达标,5家火电企业水效均达到通用值。
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省将按照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有关要求,强化督促和指导,全面推进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加快转变企业传统用水方式,促进企业水循环梯级利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全社会互动的节约用水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