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主持。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陈东昌出席。
会议依次听取关于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玉树藏族自治州动物防疫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及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变通规定审查情况的汇报,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管理条例》的决定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准备及专题调研情况的汇报、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情况的汇报、关于人事任免议案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将以上议题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的汇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汇报,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