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度和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格式,不断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做好工作部署,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2年,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30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302条,概况类信息95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1条。同时通过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信息、吸纳民意、服务群众的灵活便捷优势,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西宁开发区”,全年发布信息392条,订阅量1108。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任何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对开发区网站进行整合升级,实现政府网站规范化、集约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和公开栏等载体建设。坚持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大力建设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修订完善《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对开发区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和常态化。进一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开发区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公众体验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和公开栏等载体建设,坚持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大力建设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开发区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网上申请及邮件等多种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群众的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及答复。在开发区网站设有互动交流功能和政策解读栏目,并建立了相应的回应机制。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对信息的有效查询。同时,充分利用开发区公众号等新媒体,对开发区经济运行、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等好做法进行大力宣传,提升了开发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10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对政策研究和解读不够深入和全面,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存在差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2023年开发区将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继续加强学习。重点加强对新修订后《条例》的学习研究,及时落实好上级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