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十七项问题:部分区域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多发。督察发现,西宁市部分区域领域监管不到位,项目违规占地和取用水问题长期存在,垃圾随意倾倒堆存,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治而不绝,企业环境违法屡禁不止。

整改责任单位

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目标

强化生态环境行业监管,规范项目用地和取用水管理,严厉查处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1.结合卫星图片执法,加大违法用地、用矿查处力度,严守“三条红线”,确保土地开发利用合法合规。

2.深化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强化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布局,加强交通沿线、山谷沟壑等地点巡查,有效杜绝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

4.加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严肃查办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整改成效:

1.东川园区,严格按照“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安全质量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对新建项目开发用地进行审批,对低效用地收储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3家收储企业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其余收储企业正在进行调查工作,确保土地开发利用合法合规。甘河园区,严格按照“三条红线”,对新建项目开发用地进行审批,确保土地开发利用合法合规。南川园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项目环境准入清单,把好项目入园环境准入门槛,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两高”项目管理要求及《规划》产业定位项目入园。生物园区,在园区招商引资及开发建设过程中,严守“三条红线”,确保土地开发利用合法合规。

2.东川园区,2021年12月,西宁市政府下发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文件后,园区党委、管委会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分年度制定了《东川工业园区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2022年工作方案》和《东川工业园区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2023年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构建统筹行业部门、涵盖城乡区域的“二六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推动园区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切实解决园区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甘河园区,全面开展园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对中心区集贸市场、商铺、主次干道沿线、背街小巷、河道沟渠、企业、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空闲地等区域卫生进行排查整治。南川园区,印发了《南川工业园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第三、四阶段工作方案》(宁开南管〔2023〕11号),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开展了城镇、乡村、河湖、交通沿线、重要节点、不文明行为治理等6大行动具体32小项整治工作。按时完成自查自纠6项自查问题和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的4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已全部验收销号。1月到8月共整治园区卫生死角445处;纠正乱倒污水、乱倒垃圾、焚烧垃圾34余起,清理南川河道及防洪渠共15.7公里,清运漂浮垃圾42.41余吨;对辖区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累计清运4291.08吨。生物园区,印发了《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2023年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及重点工作措施,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一)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对园区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内部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乱堆放垃圾问题18处,完成整改18处。二是开展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执法行动,督促沿街商铺落实责任制337次。三是强化占道经营治理工作,取缔占道流动商贩189人次。四是持续开展立面空间整治工作,清理小广告122余处、横幅广告6处、破损公益广告10处、破损商宣广告7处、督促修复破损门头牌匾5个,更换门头牌匾2个,拆除违规设置广告1处、门头牌匾及灯带2处、楼顶大字1处。(二)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发现并清理道路交通沿线围挡垃圾死角及乱倒堆放垃圾11处。二是强化渣土运输管控,出动城管执法人员820余人次,共检查各类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1320余辆,查处违规拉运行为7起,处罚7起。同时开展道路洒水降尘(喷雾)工作,出动车辆300台次,用水量3408吨。三是开展全城“大清洗”活动,清洗道路及人行道32万余平方米、清洗果皮箱200余个、各类城市家具130余个、公厕11所、护栏200余米、门头牌匾80余个。(三)重要节点环境综合整治。重要节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夜市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经营单位清理内部垃圾死角3处。

4.东川园区,园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排污许可证后管理重点工作提示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排查许可证制度,同时对园区31家排污许可证核发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甘河园区,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指导帮扶排污许可持证单位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固定污染源登记表变更,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管理,做到“零遗漏”“零偏差”,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全覆盖。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南川园区,全面梳理新增企业清单,督促指导6家企业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指导帮扶11家单位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6家单位完成固定污染源登记表变更,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管理,做到“零遗漏”“零偏差”,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全覆盖。对已发证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及排污登记表的填报内容进行检查,其中,排污许可证检查企业56家,存在问题104项,完成整改74项,正在整改30项。生物园区,一是对22家需自行监测涉水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除1家企业外,各企业均按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对未开展上半年自行监测的一家企业移交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二是深入开展园区企业环保问题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273家次,查处涉及水、大气、固废等各类环境问题629项,下发督办30份,已完成整改565项,按计划推进64项。今年以来,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园区4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整改时间

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马宏魁  陈 超

0971-5217716